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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理工大学外国专家楼住宿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

      成都理工大学外国专家楼住宿管理实施细则

外国专家楼是学校指定接待外宾的场所,是用于接待应聘来我校任教、讲学及进行其他学术交流活动的外国教师、外国专家的专用住宿设施。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管理。

一、 凡申请到外专楼住宿的客人,须由邀请学院填报《成都理工大学外国专家楼公寓住宿申请表》,经学院、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及后勤服务集团同意后方可入住。

二、 入住外籍人士需自觉遵守成都市公安局和外国专家楼的有关规定,根据相关规定,外籍人士必须在入住24小时之内持护照到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办理登记手续。

三、 外专楼室内外一切设备未经许可,不得擅自移动,不得多占多用,禁止在墙上涂画、张贴、钉挂,如有损坏,请予赔偿。

四、 入住客人的贵重物品请妥善保存,禁止携带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异味物品进入外专楼,不得在楼内任何地方燃放炮竹,不得在客房内使用明火,如引起火灾,要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五、 入住人员不私自留宿客人,如果特殊情况,必须做出书面报告由对外和与交流处和后勤服务集团同意方可入住。

六、      凡外来会客者,须先登记经许可后方能进入,会客时不得大声喧哗,影响他人休息;晚九时后谢绝会客,会客者请于晚十时前离开本楼。

七、 入住客人离开外专楼时,应与后勤服务集团共同清点并交接宿舍内的设施设备。

20179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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